1. 目的:
为控制屏障环境微生物等级,保证实验动物质量和动物实验环境条件达到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所有进出动物实验中心屏障设施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培训、考试及上岗证发放;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开通门禁权限和管理门禁系统;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进出动物设施的规章制度培训, 动物饲养管理组负责实验人员设施使用前实操培训。
3.4 质量控制组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4. 工作程序
4.1 新进人员的申请
4.1.1考取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4.1.2《实验动物研究计划申请书》通过审批
4.1.2提交实验室负责人书面授权的《门禁卡申请表》
4.1.3预约参加动物设施使用培训并考试
4.1.4考试合格后开通门禁卡
4.1.5领取门禁卡进行实验
4.2人员上岗资质
4.2.1 凡进入动物设施实验或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资格证书,遇有特殊情况可先经动物实验中心培训和考试合格后短期进入(最长半年)。
4.2.2 一经发现未经授权私入动物设施者,将不接受其使用设施的申请,由研究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决定何时可接受申请。
4.3人员培训制度
4.3.1动物实验中心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的上岗证培训,所有人员培训记录均在动物实验中心存档。
4.3.2第一次进入动物设施,需提前联系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后开始动物实验。
4.3.3申请进入动物设施的实验人员培训后填写《培训登记表》。
4.4进出的管理细则
1 与动物实验无关人员、非该责任区的人员及有传染性疾病及人畜共患病者禁止进入动物屏障设施。
2 有化脓、皮肤病、痢疾者禁止进入洁净区,待其恢复正常健康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3 皮肤有损伤、炎症、搔痒症者,有过敏反应者不宜进入洁净区。
4 授权门禁卡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外借。进入动物设施时本人须确认未有不认识人员跟随进入,待门关闭后方可离开。
5 进入屏障设施须登记。
6 尽量减少进入洁净区的人次。
7 严禁私自把外来动物带入屏障设施。
8 人员在进入屏障设施前,必须在更衣室穿戴好隔离服、口罩和手套后方可进入。
9 禁止在洁净区内解开工作服、脱下口罩和手套。
10 禁止在洁净区内吸烟、进食和饮水。
11 在屏障设施内,人员进出时不能同时开启同一区域的两扇门,并做到随手关门。
12 在屏障设施内操作人员动作幅度要小,不能拖步行走和跳跃。应注意保持安静。
13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非自己责任区的区域。
14 实验人员应爱护公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时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15 善待动物,不得戏弄、虐待和非试验需要的伤害动物,遵守动物福利制度。
16 淘汰动物须经“安乐死”处理,动物尸体和其他医疗垃圾须立即用专用塑料袋包装后交予动物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处理。
17 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器械、药品和动物尸体,严禁随地丢弃,并进行使用区域的清洁工作,将使用过的笼具、水瓶、垃圾等放在指定区域。
18 针头、刀片、医用小玻璃制品、缝合针等锐器、带血器材等锐利危险品应丢弃于黄色利器筒内。
19 屏障设施7:30到19:30工作照明开启,请在此时间段安排实验,非工作时间进入需提前1天向与动物实验中心提交申请。
20 与动物实验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钥匙、项链、食品等),禁止带入屏障设施。
21实验人员须真实告知在进入本中心屏障设施前进入其他动物设施的情况,严禁隐瞒或谎报情况。
22 使用屏障设施不同饲养间,当次进入,应先进级别高的饲养间,再进级别低的饲养间。
23 违反本细则第4、5、6、11、12、13、14、15、16、17、19、20条的实验人员,首次发现需告知其课题组PI,并重新学习动物实验中心规章制度及SOP;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停止其试验一个月;同一问题第三次发现立即停止试验,由研究所动物管理委员会决定何时可以试验。违反本制度第1、2、3、7、8、9、10、18、21、22条的实验人员,首次发现告知其课题组PI并停止其试验一个月;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立即停止试验,由研究所动物管理委员会决定何时可以试验。
4.5开展实验前需提供的材料
4.5.1经审批通过的《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实验动物研究计划申请书》。
4.5.2实验人员具有有效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在实验动物研究计划申请书的实验操作人员名单中。
5. 相关文件
5.1 IGDBLAC-F-01-2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实验动物研究计划申请书》
5.2 IGDBLAC-F-20-2《门禁卡申请表》
5.3 IGDBLAC-FL-01-1《开通门禁卡考试题目和答案》
5.4 IGDBLAC-F-79-2《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