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定动物实验中心对进入和转出屏障设施的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动物实验中心进入和转出屏障设施的物品。
3. 工作程序:
3.1 传入方式为:耐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均需经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进入屏障设施;不耐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首选经过氧化氢传递舱传入屏障设施;不可经过氧化氢传递舱传递物品经传递窗/传递间消毒后传入屏障设施。
3.2 未按规定处理的任何物品不能带入洁净区。
3.3 与动物实验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钥匙、项链、食品等)及与普通环境下动物接触过的物品,禁止带入屏障设施。
3.4 动物用的笼具、饲料、饮用水等物品从清洁储藏室分配至各饲养室。
3.5 每次更换下来的笼具、饮水瓶等物品通过走廊运至缓冲间,再由屏障外的工作人员从缓冲间取出至洗消间清洗。
3.6 进入屏障设施的物品须告知动物实验中心,经同意后由动物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灭菌消毒后进入,严禁实验人员私自传递物品进入屏障设施。
3.7 动物饲料、垫料、饮水、笼具等用品灭菌后如不立即使用,应按规定存放于清洁物品储存区,并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一律废弃或重新灭菌。
3.8 灭菌后的工作记录纸、EP管,消毒后的注射器等,可在工作现场少量存放,隔离服灭菌干燥后送至更衣室以备穿着,超出使用期限重新消毒灭菌。
3.9 各类废弃物须及时运出,不得在设施内存放过夜。
3.10物品的流向应遵循清洁程度递减原则,不得逆向移动。
3.11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准把动物笼具等带出动物设施。
4. 相关文件
IGDBLAC-SOP-C06-2《物品进出屏障环境标准操作规程》